2018年9月14日下午,我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集体学习《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讨论了我校学习宣传践行《条例》工作的思路打算。会议由党委书记安勇涛主持。校长、党委副书记张培明,副校长王新东、曲浩实参加了本次集体学习活动。
会上,中心组成员全文学习了《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学习了文明校园建设有关条款。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作为我省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地方法规,《条例》的实施标志着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新阶段,由过去单纯依靠教育倡导的“软引导”,向兼具依法治理的“硬约束”转变。《条例》第三十五条还专门对学校加强文明校园建设作出规定,对学校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中心组成员认真讨论了我校学习宣传践行《条例》工作的思路打算,对新学期的学习宣传践行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要求全校师生以学习宣传践行《条例》为契机和抓手,进一步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和载体,激发创建活力,量化创建目标,把学习宣传践行《条例》和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学校的各项活动之中,努力把我校文明校园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