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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2016年 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校办公室作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7-01-20 00:21:00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根据《河南省省直单位2016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2月8日(星期三)
  面试地点: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郑州市惠济区清华园路1号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
    1、试讲。面试人员按所申报专业指定教材的章节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分数为80分。
    2、考官提问。面试人员回答主考官(面试专家组组长)提出的2个问题;时间5分钟。提问分数为20分。
  三、面试工作实施
    根据聘用职位及聘用计划,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此次进入面试人员共21人。面试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我校校园网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上发布面试成绩。
    (一)成立面试专家组
    由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
    (二)成立纪检监察组
    由纪检监察组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资格审核
    1.成立面试资格审核组。由面试资格审核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2.面试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通知》于2017年1月21日到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校办公室(307房间)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原件(仅本科毕业生提供);
    ⑤笔试准考证;
    ⑥一寸免冠照片7张(白底);
    3.领取面试准考证。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出《面试准考证》。考生面试时,需持《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面试。
若笔试前3名中有人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由下一名递补。
    (三)考生报到
    1、新闻传播、英语和音乐专业面试考生于2017年2月8日上午8∶00前到达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由引导员带领进入备考室,迟到30分钟的(即8∶3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工商管理及电子商务、图文信息处理和计算机网络专业面试考生于2017年2月8日下午13∶30前到达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由引导员带领进入备考室,迟到30分钟的(即14∶0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
    面试时长为1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提问时间为5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1.面试前,分专业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第一名考生进入候考室,发放试讲教材并告知考生试讲章节,考生试讲前准备时间为15分钟。以后考生依次进入候考室;
    2.考生向考官报告本人的面试抽签号码;
    3.主考官宣布试讲开始,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岗位进行试讲,计时员在试讲剩余2分钟时,口头提醒一次,试讲时间到时宣布“试讲时间到”,考生要立即停止试讲;
    4.由主考官根据面试题目提问,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计时员在提问剩余1分钟时,口头提醒一次,提问时间到时宣布“提问时间到”,主考官指令请考生停止答题。
    (五)评分方法
  面试专家根据每个考生试讲及回答问题的情况,按照试讲和提问各测评要素进行独立评分。
  (六)面试成绩核算
    监督员收取全体考官的评分表,配合算分员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即为考生的现场得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如出现总成绩(即笔试×50%+面试成绩×50%)相同的,采用统一试题,进行加试。
  (七)成绩公布
    待同一专业考生面试全部完成后,进行成绩核算,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汇总表由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签名,保存备查。
    四、成立面试工作服务组
    学校成立面试工作服务组。面试工作服务组负责制作《试讲打分表》《提问打分表》,确定引导员、计时员、监督员、摄像员名单,安排试讲教室。
    五、纪律要求
    1、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2、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面试考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试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3、面试考官、监督员和考场工作人员一旦进入考点,必须将所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密封保管,不得外出,不得与外界通电话,要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4、对于面试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查处。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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