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学校概况 > 机构设置 > 党政办公室 > 工作信息 >
工作信息

我校刘俊华同志被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评为 2015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校办公室作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03-23 11:02:15阅读:
\


     2015年,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保卫科与全校各科室的共同努力下,有力地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为学校广大师生营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今年3月份,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发《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新广办〔2016〕109号),我校刘俊华同志获得“2015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成绩显著,自2007年学校搬迁至新校区后,学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新的一年,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求进取”的工作作风来做好安全工作,为下一步创建省级“平安校园”继续努力。





 
 

版权所有: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豫ICP备20008149号-1

联系方式:0371-6358-7917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清华园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