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9·30”非法经营出版物案由商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
2015年1月23日,周口市“扫黄打非”办将2014年“9·30”系列案件中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部分的案件移交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涉案物品进一步清点调查时发现《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理论学习资料》3万册,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均属非法出版物,经查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王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2015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办理了刑事拘留,并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案件移送商水县检察院,由商水县检察院向商水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销售非法出版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中国扫黄打非网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