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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认真学习传达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文件精神

来源:信息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8 00:00:00阅读:

我校认真学习传达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文件精神

 

526上午,我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纪委、省监察厅有关文件精神,校长李韬、校党委委员王新东、校党委委员曲浩实,以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共1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宋秋君主持。

李韬首先传达了省纪委《关于给予李新全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豫纪〔20157号)、省监察厅《关于给予李新全开除处分的决定》(豫监决字〔2015〕第2号)和省纪委《关于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建议》(豫纪〔20156号),宋秋君传达了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关于印发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新广党〔201527号)。

李韬强调,1、我们坚决拥护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处分决定,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2全体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李新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3、要以案为鉴,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警示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和组织纪律,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4、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的制度监督、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宋秋君指出,身处领导岗位,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要时刻绷紧清正廉洁这根弦,把权力关进“笼子”。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始终牢记党的纪律、规矩,把党纪国法作为正心修身、拒腐防变的重要守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戒除贪欲、官僚、慵懒,做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群众检验的工作成绩。

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省纪委、省监察厅的决定,要经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经得起利益诱惑的考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后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办事,令行禁止,尽职尽责,决不能因为个人的贪念,让国家和群众蒙受损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不能因为一己私利,损公肥私,受到党和人民的唾弃。坚决挡住各种诱惑,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为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产业、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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