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河南省中职学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校办公室作者:校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1-26 09:55:27阅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5〕37号)文件要求,从2015年起,中职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全员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为确保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面了解这一新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及省属、厅直各学校务必将省人社厅制定的《河南省中职学校、党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须知》(见附件1)及时传达到各中职学校及申报人员。
二、2015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高评会确定讲课答辩时间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参评人员答辩事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三、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局应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务必于11月30日以前,将其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电子版(见附件2)发送至liuxia@haedu.gov.cn邮箱。
附件:1.河南省中职学校、党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须知/uploads/2015/1126/20151126095848257.doc
2.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职称工作联系人通讯录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