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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出版物 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的通知

来源:培训科作者:培训科发布时间:2015-11-02 14:38:39阅读:
 
 
 
 
豫新出职鉴〔2015〕 1号
 
 
关于举办出版物
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的通知
 
出版物发行企业:
根据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豫新出[2009]90号文)和河南省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制定的《河南省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我省已于2009年至2014年对全省出版物发行批发企业的法人进行了培训鉴定,为落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字[2010]70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郑州市2015年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1、 从事出版物发行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
2、各图书音像出版社、期刊社、报刊社发行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鉴定的内容
依照《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出版物发行员资格鉴定的统一教材,培训鉴定的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出版物发行基本理论知识、出版物安全管理。
三、培训的等级及时间安排
根据《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出版物发行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发行师四个。本次培训鉴定为中级,主要为出版物批发企业法人及出版物发行企业的从业人员。
四、本次培训鉴定的具体事项
1、地点: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郑州市惠济区清华园路1号)。
2、报到时间:  2015年11月9日
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6日
3、培训鉴定费用:每人450元(含书费、资料费),食宿自理。
4、报名时需交经单位盖章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并交二寸免冠照片2张。
5、乘车路线:南阳路大石桥乘坐78路公交车到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站下车即可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河南省新闻出版局2009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的“国有、集体、个体出版物发行单位法人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而未参加,也没有获得出版物发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原则上年审不予通过的要求。各出版物发行企业要认真重视,积极参加。
2、对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准入管理是保证新闻出版行业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实行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出版物发行人员要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各发行单位要积极配合,组织发行人员积极参加,使培训鉴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六、联系电话、联系人
电话:0371—63587922
传真:0371—63587989
联系人:兰娟  李磊  李炯
 
附件:/uploads/2015/1102/20151102024139164.xls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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