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兰娟等同志师德标兵的决定
根据我校评选师德标兵的通知精神,经学校民主测评,校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兰娟、谷国太、张秀娟三位同志2012年度师德标兵。
希望以上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挑重担,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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