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新闻出版局、全省出版物批发零售企业:
根据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豫新出[2009]90号文)的精神,我站于2009年11月中旬举办了第一期全省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考虑到2010年上半年省新闻出版局对二级批发单位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年审时实行持证审批,决定举办第二期全省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班。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河南省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的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内容
培训鉴定时间为六天,依照《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和出版物发行员资格鉴定的统一教材,培训鉴定的内容分为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出版物发行基本理论知识、出版物安全管理。
三、培训的等级及申报条件
根据《出版物发行员国家职业标准》,出版物发行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发行师四个。本次培训鉴定为中级,其申报条件如下:
中级出版物发行员申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发行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本次培训鉴定的具体事项
1、地点:郑州市军供宾馆(郑州市沙口路6号)。
2、报到及培训时间:
3、培训鉴定费用:每人450元(含书费、资料费),食宿自理。
4、报名时需交经单位盖章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贴好照片。并交二寸免冠照片2张。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
1、根据河南省新闻出版局2009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出版物发行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中的“国有、集体、个体出版物发行单位法人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而未参加,也没有获得出版物发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原则上年审不予通过的要求,2010年上半年省局对二级批发单位年审时,实行持证审批。2011年年审时,对全省出版物发行企业实行持证审批。各出版物发行企业要认真重视,积极参加。
2、对新闻出版行业实行准入管理是保证新闻出版行业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实行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市新闻出版局要积极配合,将本通知通知到本市所有的出版物发行单位,使培训鉴定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六、联系电话、联系人
0371—63587930 63587922
传真:0371-63587922
联系人:单新民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